7月9日,洪永红教授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邀请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二期涉外法治人才研修班授课”,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级巡视员龙梅主持该讲座。
洪教授以“非洲法特性与非洲检察制度”为题,先从五个方面分析了非洲法的特性,认为非洲法历史悠久,历经磨难,被迫接受欧洲殖民主义者强制移植过来的法律。非洲国家独立后继承了原宗主国遗留下来的法律,又保留了本土的法律,并在探索本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形成世界法律“万花筒”之现状。
洪教授还就津巴布韦、乌干达、卢旺达、几内亚、塞内加尔、埃塞俄比亚和莫桑比克等七国检察制度作了讲述,扼要梳理了这七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演变,剖析了七国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并从非洲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特性等方面强调对非交往应注意的事项。接着,学员们与洪教授进行了热烈交流。
最后,洪永红教授感谢国际合作局给予他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学习的机会。洪教授表示,法学作为一门实践的学科,除了理论研究外,更要注重现实,以服务于国家和社会,也进一步提升理论研究的层次。
讲座后,刚从机场迎接重要外宾回来的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与洪永红教授进行交流,刘志远局长感谢洪永红教授专门来院进行讲座,并就深入推进非洲检察法律研究等合作事项进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