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长沙市民张小姐向公司法律诊所办公室送达锦旗一面,以感谢公司法律诊所朱能丰同学在案件承办过程中的辛苦付出。
2024年11月4日,张小姐通过小红书平台联系到公司法律诊所办公室朱同学,因其在“闲鱼”平台上售卖闲置的防晒乳而被起诉侵犯商标权一事欲寻求法律咨询。经短暂沟通后,张小姐携带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清单及材料到公司法学楼东附楼104现场咨询,朱同学予以接待。
经审阅材料,朱同学认为,张小姐在原告旗舰店直播间中购买的“套盒”已经能够证明案涉防晒乳具有权利来源,且根据权利用尽原则,原告并没有任何权力禁止张小姐处分“套盒”内闲置的部分产品。经与张小姐确认,距离提交答辩状期限届至不足十日,朱同学随即将上述情况汇报至法律诊所各负责人,并最终确定由朱同学起草答辩状、整理证据材料并尽早提交至受理法经理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两天后,答辩状、证据材料等由张小姐寄出。
自提交答辩材料后,天心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主动联系张小姐,并转达原告的和解意见为20000元结案,张小姐再次来到公司法律诊所办公室,经朱同学向调解员阐明事情经过后,对方再次通过调解员向张小姐传达10000元和解的请求。经过与调解员反复沟通,确认原告并未提交其他材料亦未补充其他事实的情况下,征得张小姐同意后,朱同学告知调解员不再接受调解并请求尽快将案件移交立案庭。
2025年6月10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向张小姐寄送传票及相关材料,朱同学按照材料中提供的电话联系具体承办案件的法官团队说明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再次确认原告并未补充任何材料及相关事实。临近开庭前,原告代理律师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张小姐,告知需联系本人核实案件的始末以进一步协商和解金额,朱同学在征得张小姐同意情况下与原告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在展示答辩状、证据材料后,原告代理律师当日表示撤诉。
后经朱同学向天心区法院法官助理确认,原告已向该院寄送撤诉申请书,现案件已告终结。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法律诊所朱同学自承接该案后,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文书写作等服务,在经多方沟通后终得原告撤诉之结果,充分彰显了湘大法学学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业务能力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法律诊所的全体成员也一如既往贯彻“以所知追求正义,以所学回报社会”的宗旨,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内容、热忱的服务态度为广大市民、师生提供公益法律服务。